投保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投保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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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答案

赵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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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7/4/22 15: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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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子圣

投保人权力:

1、请求保险公司承担必要、合理费用。

2、请求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被保险财产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时,保险公司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3、请求复效。在分期付款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超过60日不缴纳续期保险费,合同效力中止。但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投保人有权提出恢复合同的请求。

4、指定和变更受益人。


投保人义务: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义务:

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任‌。

财产保险的保险费‌,‌一般应在合同成立后一次缴清‌,‌经双方特别约定‌,‌也可以分期支付‌,‌若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诉请交付‌,‌也可通知被保险人终止合同‌,‌人身保险费法‌商交‌,‌也可分期支付‌。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请求投保人支付‌。

2.如实告知的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依照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该通知义务的‌,‌保险标的因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出险通知义务

出险通知义务即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是指投保人﹑被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其意义在于能使保险人迅速调查、取证‌,‌采取适当的方法‌,‌防止损失扩大‌,‌并为赔偿和给付保险金作准备‌。

3.及时通知的义务

4.提供证明、资料的义务

5.对因自己违法而取得赔偿或给付予退赔的义务


回答时间:2014/12/1 21: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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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

您好,我是平安公司广州花都区分公司的汪军经理。首先任何保险都是很好的,没有不对的保险,只有更合适的保险。当你买保险时,最主要是考虑几个问题:一:公司;二:业务员,三:您自己的承受能力。公司只有大小,实力和服务的区别,保险代理人只有专业与不专业的区别。您的承受能力只有您自己知道,在存多少钱一月不会影响到您正常的生活,您的负债有多少就需要多大的保额。买保险就是买平安,这是大家都认可的。 中国平安成立于1988年,26年里,平安发展为国内保险界总资产第一的公司。并在2013年《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中名列第83位;美国《财富》杂志“全球领先企业500强”名列第181位,并蝉联中国内地非国有企业第一;中国平安是国内唯一一家拥有全部金融牌照的综合金融集团,也就是说我们的业务精英可以销售的不是单一产品,有车险,产险,人寿险,健康险,养老险,教育基金,还可以办理银行的贷款,信用卡业务;还有平安证券,平安信托等业务。 服务来说,平安承诺车险在发生事故后,证件齐全,24小时内赔付到账,这是任何公司都无法相比的服务。 我是平安公司广州花都区分公司的汪军经理,在平安安家5年多,只希望用我的专业去帮助更多的家庭,谢谢。 有这方面的任何问题请电:13002060593 微信QQ:603460582

回答时间:2014/6/11 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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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瑞兰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和交费义务。

回答时间:2014/3/17 18: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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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雪梅

张小姐你好! 义务就是你购买保险,必须完成交费,签字,如实告知,提供证件。权利就是:要什么样的组合由你定(只要是保险公司卖的产品),保险账户上的钱由你来管理,受益人你有权决定让谁做。不知道我这样讲得明白吗?具体了解欢迎来电,中国平安,全国联保,全国通赔

回答时间:2014/3/14 1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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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金

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我是友邦保险林春金,电话13650708310。投保人的权利与义务具体需要看你投保什么计划。一般有如实告知的义务,有权利阅读相关合同条款,有权利知道相关免责条款、有权利核实业务员身份,有权利按合同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有权利在10天(以合同为准)犹豫期内退保,有权利对不满意服务进行投诉等等有损投保人利益维护行为。

回答时间:2014/3/10 23: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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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雪梅

张小姐,你好,很荣幸能为你提供保险金融服务的,我是来自番禺区中国平安的客户经理。投保人有如实告知交和交保单费的义务!谁是被保人投保人说了算!谢谢!

回答时间:2014/3/7 13: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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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琨

张小姐你好! 义务就是你购买保险,必须完成交费,签字,如实告知,提供证件。权利就是:要什么样的组合由你定(只要是保险公司卖的产品),保险账户上的钱由你来管理,受益人你有权决定让谁做。不知道我这样讲得明白吗?具体了解欢迎来电,中国平安,全国联保,全国通赔

回答时间:2014/3/4 15: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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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求明

一、权利 1、请求保险公司合理的理赔金。 2、被保险“人身”或“财产”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时,要求保险公司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3、请求复效。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超过60日不缴纳续期保险费,合同效力中止。但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投保人有权提出恢复合同的请求。 4、指定“被保险人”和指定"变更受益人"。 二、义务 1、缴纳保险费。 2、如实告知。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应将保险财产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3、危险增加通知。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当被保险人财产危险程度增加时,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4、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其迅速调查取证和处理。 5、防灾防损和施救。投保人应遵守国家消防、安全和劳动保护等规定,维护被保险财产或被保险人的安全;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被保险财产的损失。 6、提供有关证明、单据和资料。投保人请求给付保险金时,应向保险公司提供证明和资料。

回答时间:2014/2/24 1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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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志英

您好!希望太平洋寿险顾问叶志英可以给您帮助QQ1019122127 T:13912392496谢谢

回答时间:2014/2/21 17: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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