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办理了新农合。去医院检查,没住院花了2000块钱,这样能在新农合报销吗?
> >>>>您好:未来总监给你回答:您咨询的问题,涉及还是比较广,俩三句话是说不清楚的,本人对保险是高度认可的,尤其是健康险,意外险,之前的工作地是医院,>> >>见过太多案例,医生可以拯救一个人的生命,而拯救不了一个家庭的经济生命而且拯救生命的过程中,经济又是基本条件,加上自己家里的不幸,让我对保险有更深刻的理解。所以我是有坚定的信念一直从事这个行业,希望能帮到更多的人,同时我也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勤奋,和专业在未来我也一定会成为总监>>>,> >>>>人生是有风险的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教育险,养老险,车险团险,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等等,保险在解决我们人身风险是最好的选择,无可替代。>>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您我是否有缘,取决于您是否联系我,中国太平>>>136> >1283 3035>>>>>>>> >
您好,如果住院产生的医费用按比例报销,不住院的费用是不报销的。
你好,各地社保标准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1、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参合者在全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行网络刷卡实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金额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0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因治疗特殊疾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全年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按45%予以补偿,启东市级医院按35%予以补偿,转诊到市外定点医院按30%予以补偿,非转诊到市外医院按15%予以补偿。特殊疾病种类:恶性肿瘤(使用抗肿瘤药物、放疗)、 尿毒症(血透、腹透)、 重症糖尿病(使用胰岛素)、 白血病、 结核病(治疗药品)、慢肝(治疗药品)、 红斑狼疮、 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后续治疗、血友病、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使用精神病药品)。
2、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本市定点医院就诊入院时,参合者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由所在医院按补偿有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一级以上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参合者出院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园区)财政所(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补偿时限:下年度1月30日之前。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报销。跨年度的医药费转下年度结报。
3、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按下列标准补偿:
在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治疗的,起付线100元,起付线以上按95%补偿。康复期从启东市级医院回基层医院继续治疗,办理转诊手续后,在基层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无起付线,按100%补偿。
经双向转诊(或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东市级医院治疗的,起付线400元,起付线以上按75%补偿。未经双向转诊(或未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东市级医院治疗的,起付线800元,起付线以上按55%补偿。
转诊到启东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线600元,起付线以上按60%补偿。到启东市外一级以上非定点医院和未经转诊到启东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线1200元,起付线以上按38.5%补偿。
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25万元。
4、不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
不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1)自购药品费。(2)超出《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3)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救护车费、陪客床位费、包床费、特护费、会诊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4)非基本医疗(指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费用。(5)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及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6)流引产。(7)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8)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9)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0)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的医药费用。(11)已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12)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规定的。
5、大病保险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参合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减去新农合和民政救助已补偿金额为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分段设定补偿比例,本市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10万元以下按60%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80%补偿,各段补偿额累加得出大病保险总补偿额。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80%补偿。未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医院就诊的按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40%补偿。打工(探亲)参照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大病保险补偿最高限额每人每年16万元。大病保险补偿与新农合补偿同步结算,其补偿时限同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时限一致。
祝愿您一生平安 、健康、幸福!有任何保险方面的问题,欢迎加我Vx(158.89.33.7286)咨询,很乐意有机会为您服务!
农合不住院不予报销,如果有保险意外给予报销!疾病检查不住院不予报销
你好!我是泛华金控集团3.0时代独立家庭财务理财规划师李琼秀,无论你是遇到社保或者是商业保险的问题都欢迎来电咨询,我乐意为你服务,耐心为你解答!
>你好,各地社保标准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您好!
由于有地区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12333
您是去那里检查的?发票,病例有吗?
>>欢迎来电咨询,厦门国寿李安辉为您服务!>>>>>>
您好,您的这种情况是不能报销的。检查并住院新农合才会给报销。在我们济宁一般办理出院手续时,新农合就完成了报销。建议您适当补充商业健康险。给您推荐华夏常青树2016,市场上性价比超高的终身重疾险,保障全面,保费最低,有病治病,无病养老。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