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国寿鑫福年金保险细则

我于2015年12月为我儿子购买的国寿鑫福年金保险。2016年1月缴费,不太明白这个保险的利益。是不是生存保险金每年都在给付?

我来答 关注

32个答案

丁磊

您好,很高兴为你服务,我是保险代理人丁磊,你的问题得找你的代理人问问,华夏福临门年金保险非常详细,例如,您要投一年交2万的年金保险,5年交费,满五返一,第七年每年返年金到终生,60返本,保障继续有效,了解详情请私聊

回答时间:2019/5/18 13:47:59
有帮助1
王梦

您好,具体细则,您打开保险合同,有一条保险责任,里面就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

回答时间:2017/4/18 9:01:16
有帮助1
李均芳

看合同,条款是不是每年返多少钱!

回答时间:2017/4/17 23:13:52
有帮助1
吴英

对,欢迎你了解华夏保险公司的福临门

回答时间:2017/4/17 20:38:52
有帮助1
闫利超

直接与你签单的业务员查询,或者打它的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回答时间:2017/4/17 16:22:02
有帮助1
徐燕

欢迎来电垂询,中国人寿徐燕1 5 3 1 3 6 6 5 0 3 6很高兴为您提供服务。

回答时间:2017/4/17 15:41:50
有帮助1
裴彬

你好,你所购买的应该是鑫福年年产品,生存金领取方式看条款,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年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年金:首次给付的年金为本合同及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2%,以后每年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年金。 二、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有不明白,可以来电咨询。

回答时间:2017/4/17 15:40:56
有帮助1
鄢琼

你好!我是泛华保险代理人,我公司与国内外七十多家保险公司合作,产品全面,不为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宣传,只做导购,不做推销。希望能给你带来完美的保险配置方案。

回答时间:2017/4/17 15:37:18
有帮助1
王晓岑

新华保险“美利金生” 1.分红—-年年现金分红 2.终身给钱—-年年领一笔可累计生息复利; 3.关爱金—-首次交纳保险费的20%; 4.生存金——合同生效满一年起至64周岁,每年给基本保额的20%; 5.养老金——65周岁生起,每年给基本保额的25%; 6..祝寿金——65周岁,给基本保额; 7.长寿金——85周岁,给所交全部保费; 8.保费返还后还给钱——继续年年保额的25% 9.身故保险金——85岁前给保费,85岁开始给现价高于保费 10.保费豁免——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残,免交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11.万能金账户——日计息月复利,保底2.5%,上不封顶。 新华目前连续27个月5.25%(市场唯一)

回答时间:2017/4/17 15:03:53
有帮助1
吴春燕

是的。生存保险金是每年给付的。它是专项管钱的保险,对于人身和重疾没有任何保障。

回答时间:2017/4/17 15:01:09
有帮助1
你可能关注的类似问题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SP/ICP)
闽ICP备08003619号-1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Copyright © 2008-2024
沃保保险网 厦门诚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户帮助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沃保微信
联系我们

全国服务热线

0592-3662001

广告合作

扫描二维码 关注沃保微信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厦门网络警察报警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