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重大疾病自费药如何报销?

农村重大疾病自费药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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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答案

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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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7/6/15 17:39:45
有帮助1
李修冲

对于我们来说,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保险,首先一份意外险,我们坐车,开车,或走路,一
切交通工具,都有不确定的安全隐患,一份医保通,一旦有意外出现,除了能给家人强大的责任心外,还
能解决我们的医疗问题;第二份是重疾险,华夏常青树2017重大疾病保险(观察期:90天),如果我们的
身体出现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会提前预付医药费,让没钱治病,变得不可能,我们身体健康了,才能享
福。第三份是理财险,福临门2017至尊版,能做到让大学教育金、养老金专款专用,让我们生活质量得到
提高,同时还能帮助我们的资产做一个合理的财务规划,起到避债避税的作用,也是我们资产传承的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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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7/4/11 15:22:34
有帮助1
裴小艳

你好,我是大童金融保险公司的,我公司目前合作的寿险公司有140多家,车险公司15家,专业为客户货比三家,优选产品!欢迎你加V信咨询或来电咨询!

回答时间:2017/4/11 11:02:02
有帮助1
裴小艳

你好,我是大童金融保险公司的,我公司目前合作的寿险公司有140多家,车险公司15家,专业为客户货比三家,优选产品!欢迎你加V信咨询或来电咨询!

回答时间:2017/4/11 10:55:54
有帮助1
郑虹

自费药既自己承担的部分,所以要有商业保险来补充。详情咨询 138一928一06805v信同步。

回答时间:2017/4/2 7:47:45
有帮助1
孙学军

>您好!请咨询社保局12333.我是中国人寿高级理财规划师,欢迎咨询。谢谢>

回答时间:2017/4/1 7:16:45
有帮助1
胡大华

确实属于重大疾病补助的病种,可凭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档案中的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发票原件,到所在地新农合办公室申请。
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 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回答时间:2017/4/1 0:06:39
有帮助1
翟羽佳

>您好!我是天安人寿业务经理。很高兴为您服务。建议您了解天安人寿福满堂和吉祥树。目前市场性价比极高。保费低,保障低,保障高。范围广。还本金后保障继续到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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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7/3/31 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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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舟

>>>>>看到您在咨询以上问题,确实问的比较专业!>>>
>>涉及的基本面与基本点,并非三言两语就能把详情讲的透彻清楚!>>
>>况且,如果文字篇幅短,不足以把问题描述清楚!篇幅过长,不容易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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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7/3/31 14: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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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延军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1、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参合者在全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行网络刷卡实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金额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0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因治疗特殊疾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全年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按45%予以补偿,启东市级医院按35%予以补偿,转诊到市外定点医院按30%予以补偿,非转诊到市外医院按15%予以补偿。特殊疾病种类:恶性肿瘤(使用抗肿瘤药物、放疗)、 尿毒症(血透、腹透)、 重症糖尿病(使用胰岛素)、 白血病、 结核病(治疗药品)、慢肝(治疗药品)、 红斑狼疮、 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后续治疗、血友病、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使用精神病药品)。
  2、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本市定点医院就诊入院时,参合者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由所在医院按补偿有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一级以上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参合者出院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园区)财政所(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补偿时限:下年度1月30日之前。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报销。跨年度的医药费转下年度结报。
  3、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按下列标准补偿:
  在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治疗的,起付线100元,起付线以上按95%补偿。康复期从启东市级医院回基层医院继续治疗,办理转诊手续后,在基层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无起付线,按100%补偿。
  经双向转诊(或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东市级医院治疗的,起付线400元,起付线以上按75%补偿。未经双向转诊(或未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东市级医院治疗的,起付线800元,起付线以上按55%补偿。
  转诊到启东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线600元,起付线以上按60%补偿。到启东市外一级以上非定点医院和未经转诊到启东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线1200元,起付线以上按38.5%补偿。
  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25万元。
  4、不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
  不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1)自购药品费。(2)超出《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3)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救护车费、陪客床位费、包床费、特护费、会诊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4)非基本医疗(指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费用。(5)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及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6)流引产。(7)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8)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9)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0)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的医药费用。(11)已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12)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规定的。
  5、大病保险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参合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减去新农合和民政救助已补偿金额为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分段设定补偿比例,本市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10万元以下按60%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80%补偿,各段补偿额累加得出大病保险总补偿额。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80%补偿。未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医院就诊的按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40%补偿。打工(探亲)参照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大病保险补偿最高限额每人每年16万元。大病保险补偿与新农合补偿同步结算,其补偿时限同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时限一致。
  祝愿您一生平安 、健康、幸福!有任何保险方面的问题,欢迎加我V信(158.89.33.7286)咨询,很乐意有机会为您服务!

回答时间:2017/3/31 14:16:47
有帮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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