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同方全球「康健一生」保障计划

咨询:同方全球「康健一生」(全保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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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答案

陈宇

>>>>这个专业的问题,欢迎咨询>>>>>>华泰保险>>>>>>,希望可以帮到你喔,>v信同号。我们有专业的团队和睿智的团体,能够帮你排忧解>>>>.>>>>>>>>>

回答时间:2017/3/15 9:49:44
有帮助1
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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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7/3/15 9:12:56
有帮助1
姜爱玲

看到您在咨询以上问题,确实问的比较专业!
涉及的基本面与基本点,并非三言两语就能把详情讲的透彻清楚!
况且,如果文字篇幅短,不足以把问题描述清楚!篇幅过长,不容易看懂!
针对详情还是建议咨询专业规划热线:135 1075 8987!V信同号,可以添加并欢迎随时留言!
很高兴为您服务!我们以及组员可以在V信解答各类问题,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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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7/2/7 1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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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享

你好!欢迎咨询中国人寿实力央企,相知多年,值得托付

回答时间:2017/1/25 23: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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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富

您好,我是华夏人寿 陈富兴为您服务! 欢迎在沃保上咨询问题,我们以及组员可以在V信解答各类问题,希望能帮到您, 详情可咨询专业理财规划师热线159 4721 8620!V信同号,可以添加并欢迎随时留言! 详情可 咨询 159 472 18620V信同号

回答时间:2017/1/20 19: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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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燕燕

你好,我是中国平安保险的客户经理,欢迎来电或者加V信咨询

回答时间:2017/1/19 23: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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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学军

>您好!我是中国人寿高级理财规划师,欢迎咨询。谢谢!
>>>

回答时间:2017/1/19 2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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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连

你好,你的保险意识很强,非常有家庭责任心。买保险重点选择实力强的大公司,有利于你的利益。合理规划从年收入抽出10%——20%的钱来建立一份保障,可以了解平安的拳头产品——平安福。 低保费,高额度,性价比高,重疾种类高达100种,其中20种是轻度重疾,保终身,自驾车或公共交通意外双倍保障,从头保到脚,保障十全十美(重疾,意外、医疗、住院等等)。随时欢迎你来电我,量身定做适合你的保障计划

回答时间:2017/1/19 16: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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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虎耀

你好,我是大童保险独立代理人董虎耀,很高兴能为您服务,主要代理各公司寿险,车险,财险,欢迎咨询 ,我会为您定制全方位最适合你自己的保险产品

回答时间:2017/1/19 1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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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朋浩

【吉祥树2号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障计划:三位一体,多重拥有】 本计划由天安人寿吉祥树2号增强版两全保险(以下简称“主险”)和天安人寿附加吉祥树2号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附加险”)组成。这是一款集看病、养老、传承于一体、为客户量身定做的重疾保障产品,具有以下特色: 第一,保障升级。吉祥树2号重疾计划保障至终身,覆盖疾病多达155种,含105种重大疾病与50种轻症疾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初次罹患重大疾病:若处于18周岁后至66周岁前,将按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现金价值和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100%三者之较大者给付;若处于66周岁后,将按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现金价值和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130%三者之较大者给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初次罹患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每次将给付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30%,最多给付5次,共给付150%。 第二,责任升级。1.保费豁免。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初次罹患轻症疾病,豁免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2.保费返还。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年龄(66/77/88/99周岁选择其一)所对应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3.全残、身故及疾病终末期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且处于18周岁后: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现金价值和主险基本保险金额三者之较大者;达到疾病终末期,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现金价值和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三者之较大者。4.交通额外保障。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至77周岁前,乘坐特定公共交通工具因交通事故造成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在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给付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第三,关爱升级。1.少儿关爱。若被保险人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200%;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初次罹患重大疾病,给付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0%。2.尊享“绿色通道”服务。如年交保费达到相关标准,可享受“预约挂号服务”“二次诊断”“住院安排”等“三专一补一关爱”服务。 第四,组合丰富。吉祥树2号重疾计划可与《天安人寿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C款重大疾病保险》组合,实现投保人、被保险人双重豁免;可与《天安人寿附加金如意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组合,通过自主追加保费,实现资金二次增值;投保人还可同时投保中端医疗,满足医疗补充需求;还可附加多款医疗险,实现全方位健康保障;附加多款短期意外险,实现全方位安全保障。 投保案例:30周岁安先生为刚满月的男宝宝安安投保了天安人寿吉祥树2号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并选择在安安88周岁时领取祝寿金,20年交费,年交保费4900元,则安安享有如下保障: 1.轻症疾病保险金: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每次给付15万元,最多5次,共给付75万元,本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2.重大疾病保险金:90天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18周岁前,给付100万元;18周岁后至66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现金价值与50万元三者之较大者,合同均终止;66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现金价值与65万元三者之较大者,合同均终止。 3.疾病终末期保险金:90天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200%,合同均终止;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现金价值与50万元三者之较大者,合同均终止。 4.祝寿金:在安安88周岁时,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5.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90天内,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200%;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现金价值与50万元三者之较大者,合同均终止。 6.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18周岁后至77周岁前,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50万元,合同均终止。 7.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因意外伤害或90天后,豁免自首次轻症疾病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注: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与“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四者不可兼得,即若本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余三项保险金将不再给付。 上述“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现金价值”“续期保险费”分别指主险和附加险所对应的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之和、现金价值之和、续期保险费之和。

回答时间:2017/1/19 13: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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