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到退休年龄,社保累计缴费年限少于15年,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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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种重疾100%赔
2 33种轻症额外赔20%
3 不同轻症额外赔付5次
4 轻症豁免保费
5 任何疾病终末期100%赔
6 身故(疾病身故、法定宣告死亡、寿终正寝)100%赔
7 全残100%赔
8 双豁免(投保人罹患轻症、重症、全残、身故豁免投保人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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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种重大疾病:等待期内返还已交保费,等待期后赔付100%保额。>
>2、50种轻症疾病:等待期后,每次额外赔付20%保额,最多可赔5次,即100%保额。>
>3、轻症豁免保费:等待期后,被保险患约定轻症,则未交保费免交,保障继续有效。>
>4、疾病终末期:等待期内,返还1倍已交保费;等待期后,赔付100%保额。>
>5、身故或全残:等待期内,返还1倍已交保费;等待期后,未满18周岁返还2倍已交保费,已满18周岁赔付100%保额。>
>6、祝寿金:返还1倍已交保费(祝寿金领取年龄在投保时约定,有三个年龄可选70岁、75岁、79岁)。>
>7、投保人豁免保费:可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条款,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患轻症、重疾、身故、全残,则剩余未交保费免交,保障继续有效。若投保人在交费期满后发生重疾、身故、全残,则退还本附加险所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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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病种多:没有最多,只有更多,100重大疾病+50种轻症病种,绝对的市场领先,绝对的保障全面,150种病种中,绝没有“滥竽充数”的拆分病种。长城这次的新产品,不仅仅停留于表面的病种数量的增加,重点是将高发的轻症、重疾都涵盖了。>
>2、轻症为额外赔付:轻症的赔付不影响重疾保额,相当于额外赠送了100%轻症保额(可赔付5次)。>
>3、轻症即可豁免保费:等待期后患轻症就豁免后期所有续期保费,人性关怀,绝对是保障中的保障。>
>4、投保人豁免保费:可附加投保人轻症/重疾/身故/全残保费豁免。>
>5、未成年人保障高:等待期外18岁前身故/全残责任,赔付200%所交保费!大多数保险公司对于未成年人身故保额规定为赔付100%所交保费。>
>6、可返本的终身重疾险:70岁返还所交保费后所有的保障还是继续有效的,是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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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一:返保费>>>>>
>合同约定被保险人>80>周岁返还已交保费作为祝寿金。领取后合同没有终止,依然有效,真正做到有病治病,无病养老>!>>>>
>举个例子:某客户给自己投保常青树>(>全能版>)>,合计缴费>30>万,则该客户>80>周岁时,可以拿回自己的保费>30>万,合同依然有效。>>>>>
>特点二:保障全>>>>>
>合同约定重疾种类>100>种,轻症种类>50>种。>>>>>
>特点三:保费低。>>>>>
>对比同业同类型产品,保费更便宜,充分让利客户,坚持“客户利益至上”。>>>>>
>举个例子:>0>岁男孩,保额>50>万,>20>年缴费,年交保费>4825;30>岁男性,保额>50>万,>20>年缴费,年交保费>12755>。>>>>>
>特点四:轻症额外赔付三次,每次额外赔付保额的>25%>>>>
>举个例子:保额>50>万,不幸罹患轻症,额外赔付>12.5>万,可以赔付三次,最多轻症赔付累计>37.5>万。>>>>>
>特点五:疾病终末期>>>>>
>合同约定,被保险人罹患合同以外的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可以获得理赔,更显人性化。>>>>>
>特点六:身故>/>全残>>>>>
>未满>18>周岁按已交保费赔付>;>已满>18>周岁在等待期按已交保费赔付>;>已满>18>周岁且在等待期后,按按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三项的较大者赔付。赔付后,合同终止。>>>>>
>特点七:轻症豁免。>>>>>
>常青树>(>全能版>)>自带被保险人轻症豁免,等待期后,患约定轻症,剩余未交保费免交,保障依然有效,到>80>岁仍然返本。>>>>>
>特点八:投保人豁免。>>>>>
>可以附加投保人豁免,若在缴费期内投保人不幸罹患轻症>/>重疾>/>全残>/>身故,后期未交保费免交,保单继续有效。>(>这点非常适合父母给孩子投保、孩子给父母投保、夫妻互保的情况。>)>。>>>>>
>特点九:等待期短。>>>>>
>合同约定,疾病等待期是>90>天。>>>>>
>特点十:搭配医保通。>>>>>
>常青树>(>全能版>)>可以附加中端医疗险医保通,抵御风险的最佳组合。华夏医保通住院费用全能报销,终身报销额度高达>500>万元,每年报销额度高达>200>万元,经社保报销扣除免赔额后赔付比例为>100%>,且自费药、进口药、材料费、诊疗费、特殊门诊费……都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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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如果你未交满15年无法享受,医疗要交满25年,你可到无锡社会保障局咨询一次补齐,地址广瑞路2号,东门立交上去即到
根据现行有效的政策,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有三种办法可以解决,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意愿,任意选择其中一种。
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止,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6月29日发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首先,上述两个法条都规定了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然而,早在2005年时,《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则规定,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也就是说,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是不能继续缴费至15年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职工本人只能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养老保险关系被强制终止。
其次,允许继续缴费,是后延缴费呢,还是一次性缴纳(趸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除此之外,没有作其他的具体规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一书的解释,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之所以没有规定继续缴费的具体缴费方式,是“由于各地差别较大”,而把此项权力赋予了地方。
二、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
1、根据国务院2014年2月2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国务院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第八点第二款提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出台(不排除我看漏了)。根据上文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一书的解释(第74页),“至于如何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各项制度之间的统筹衔接,在缺乏充分的论证和取得足够的实践经验之前,法律不宜马上就作出具体规定,因此本法作了原则性规定”。
三、一次性取出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这款规定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
1、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书面告知相应后果。首先,职工“可以”申请,而不是应当申请,职工既可以申请终止,也可以不申请终止,即选择继续缴费或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次,申请终止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再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书面申请后,必须书面告知相应后果,职工本人书面确认后,方可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给职工本人。
2、只支付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给职工本人,不支付社会统筹账户储存额。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所缴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险费,被国家“统筹”掉了。
那就等到交满15年再领
这个是可以一次性补交的。
国家规定最少缴满15年才领养老金,如果没有可以继续缴,如果已经到退休年龄也可以按所交保费基数领,社保缴的多领的也多,缴的少领的也少,而且缴满15年医疗险还要每年继续缴才可以享有社保医疗。
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局问一下
那就只好交满15年才领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