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意外险保障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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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意外险保障,一般包括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意外住院。
意外就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 。小到扭伤 摔伤,撞伤,切菜,猫爪狗咬大到工伤 残废。 。
什么是“意外伤害”
(1).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
这里的“身体”,是指人的天然躯体。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
(2).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所致
意外事故,既是伤害的直接原因,也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主张保险给付的根据。所谓“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
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
上述原因导致的意外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住院补贴,以及意外身故都是综合意外险的保障范围,谢谢!
意外 住院 医疗 床位等等
看你需求。
一、意外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被保险人您因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或者伤残,保险公司得按照约定,赔偿给被保险人保险金,或者赔偿给指定的受益人。 二、事故必须是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符合这三条,才能算意外。 意外具体地讲: 1、是外来的伤害。是指被保险人遭受的伤害是非本意的,不能是咱自个愿意的,来自自身以外的偶然原因引起的事故。这里要注意的是疾病不属于意外。一些保户往往认为得了疾病(如心脏病突发脑血栓等)也是意外,要保险公司赔偿。实际上,疾病虽是偶然发生的,也违背当事人主观的意愿,但它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人身意外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2、是剧烈的伤害。是指造成机能丧失、残缺、机能障碍等伤害的意外事故。 3、是明显的伤害。是指在责任期内(一般为90天或180天)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 4、是突然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 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比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及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这些外来的因素,需致使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 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引起的伤害、死亡则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
意外,就是指非自身的毛病导致的住院或伤残。
你好,综合意外险一般保障:身故跟意外引起的重大疾病、伤残。可以附加意外医疗(给付由意外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附加医疗保险(疾病或意外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等。祝您生活愉快。
您好,您所说的综合意外险是哪家保险公司的呢?基本来讲,意外保险包括因意外原因对被保险人造成伤害,由此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的报销,或后果严重时造成的残疾和身故的赔付。目前,太平洋保险公司除了基本的意外险外,又推出一款百万保额意外险,超低保费,超高保障,到期返还本金和利息,一经推出就受到热捧,您可以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