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可以保哪些大病?

大病保险可以保哪些大病?哪种大病没法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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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答案

姜爱玲

大病保险可以保哪些大病?哪种大病没法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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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7/10/11 10: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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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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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种重疾确诊即赔:30万;>
>2、33种轻症,确诊即赔6万;轻症可赔5次且不减少重疾保额。>
>3、被保人患33种轻症之一,即豁免以后各期保费。>
>4、投保人意外患33种轻症或重疾,豁免此后各期保费;>
>5、投保人身故或全残,豁免以后各期保费;>
>6、被保人意外(无观察期)或疾病身故、全残,保额为:30万;>
>7、被保人经确诊属疾病终末期即赔: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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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7/9/26 9: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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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子云

严先生您好!新华保险<<健康福星增额重大疾病》保险,保35类重大疾病,其中包含1000多种,具体的条款中有说明了的,也就是目前所发生的大病,能保的都保了。这款产品,它有三大保障账户,也就是既保大病,又保养老,也保身价,具体了解可以和我联系。祝您及全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回答时间:2013/7/27 13: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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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峰

中宏长保健康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钻石套餐多达三次赔付,投保一张保单可以当做三张保单用;在保险缴费期间发生首次重疾赔付则豁免以后的所有的保费;

回答时间:2013/7/21 21: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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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峰

中宏长保健康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钻石套餐(分红型)

长保健康 幸福无忧
 重要提示:本产品套餐包含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本产品可申请IPO自动增额权益 

中宏长保健康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钻石套餐(分红型)由中宏长保健康终身寿险(分红型,下称“基本保险合同”)和中宏附加长保健康乙款长期疾病保险(下称“附加合同”)组合而成。融身故保障、重大疾病保障、额外疾病保障、额外意外身故保障、重疾豁免缴费及现金分红于一体。帮助您转嫁风险、长保健康,是您幸福健康生活保障的上佳选择! 

产品特色 

本套餐独具的组合设计帮助客户享有更周全的保障。其中,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基本利益保障保险金额(以下简称基本保额)的110%,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基本保额。若本公司已依据中宏附加长保健康乙款长期疾病保险合同提供重大疾病利益给付,则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日起降低为基本保额的10%,同时基本保险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也相应降低。 

基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障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且身故时未满18周岁,其身故利益受益人可获得的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① 身故日基本保险合同与附加合同合并后的保证现金价值;
② 基本保险合同与附加合同累计所缴保险费。 
若本公司已依据附加合同提供重大疾病利益给付,则身故保险金为身故日基本保险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且身故时已满18周岁,其身故利益受益人可获得的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① 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 
② 身故日基本保险合同与附加合同合并后的保证现金价值;
③ 基本保险合同与附加合同累计所缴保险费。 
若本公司已依据附加合同提供重大疾病利益给付,则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① 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 
② 身故日基本保险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合同终止。 
二、额外意外身故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18至60周岁之间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之日起九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除上述身故保险金外,本公司将额外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等于意外身故时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 

红利分配 
•本产品采用分配现金红利的方式,不具有终了红利,即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红利分配给保单持有人。投保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项红利实现方式:直接领取,缴付到期保费,留存于本公司按复利累积生息。产品红利来源于死差、利差和费差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即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与定价假设的差异造成的可分配盈余。 
•本公司依托行业领先的专业投资管理经验,对分红保险产品采用稳健的投资策略,精心配置投资组合,追求长期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具有不确定性,未来红利水平将由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本公司的红利分配政策是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基础上,以稳健经营和专业精神为宗旨,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努力保持红利分配的稳定性。具体红利金额将在每年寄发给客户的红利通知书中列明。 

附加合同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障
 首次重大疾病利益给付 
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签发九十天后或在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九十天后首次出现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且重大疾病之确诊是医生在被保险人仍然存活之时作出,本公司将按照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利益,且豁免自被保险人确诊日后的第一个保险费应缴日起基本保险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各期应缴保险费,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自本公司给付首次重大疾病利益起,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额外疾病利益的保险责任。 
第二次重大疾病利益给付 
在本公司按附加合同的约定已经给付首次重大疾病利益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一周年后,首次出现附加合同约定的除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三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且自确诊之日起存活30天或以上的,本公司将按照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的11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利益,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第三次重大疾病利益给付 
在本公司按附加合同的约定已经给付首次重大疾病利益和第二次重大疾病利益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一周年后,首次出现附加合同约定的除首次重大疾病和第二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二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且自确诊之日起存活30天或以上的,本公司将按照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的120%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利益,附加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组别种类表 




A组(9种)
 

B组(17种) 


C组(6种) 


D组(8种)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1、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急性心肌梗塞 


1、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2、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2、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2、严重III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3、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3、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3、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3、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4、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4、瘫痪——永久完全 


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4、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须3周岁后申请理赔 




5、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5、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5、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6、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6、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6、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6、溶血性链球菌坏疽 




7、系统性红斑性狼疮 


7、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7、严重克隆病 




8、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8、多发性硬化 


  


8、严重重症肌无力 




9、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9、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0、肌营养不良 


  


  




  


11、脊髓灰质炎 


  


  




  


12、进行性球麻痹 


  


  




  


13、进行性肌萎缩 


  


  




  


14、去皮质综合症 


  


  




  


15、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6、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须3周岁后申请理赔 


  


  




  


17、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须3周岁后申请理赔 


  


  


额外疾病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签发九十天后或在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九十天后首次出现附加合同约定的额外疾病的临床症状,且额外疾病之确诊是医生在被保险人未满70周岁之时作出,本公司将按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额外疾病利益,本项保险责任随之终止。 
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既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定义又符合额外疾病定义的,本公司仅承担给付重大疾病利益的保险责任。 

额外疾病种类表 



1.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2.轻微脑中风 


3.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4.心脏起搏器植入术 


5.视力严重受损 




6.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7.较小面积III度烧伤 


8.主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9.重度头部外伤 


10.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详情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回答时间:2013/7/21 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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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种,准确数字。

回答时间:2013/7/20 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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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苏华

你好,我是南通平安保险的苏华大姐,欢迎咨询,大病保险目前是38大类,其中包括8类轻度重症医疗,光癌症就有300多种,几乎概括了从头到脚所有的重疾,需要了解详情,请打我电话13951314569咨询。

回答时间:2013/7/19 22: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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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珮

您好!买保险和买其他商品一样,一看适合自己,二看售后服务,三看生命密码。当然,如果您是准备在网上选择的话,那就是看看谁让您比较顺眼,找对眼的那位,一定没错。高质量的保单,是经过交谈设计的,随便一聊的保单,可能今后会有不顺心!祝您顺利心想事成!我2005年6月在平安至今,产品熟悉,服务到位,星级导师。如果有缘,敬请联系我!加油!

回答时间:2013/7/19 0: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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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星

可以参考平安的护身符产品

回答时间:2013/7/18 22: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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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开忠

您好!
   太平洋保险在重疾保障方面,“金佑人生”保障范围在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25类重疾基础上,增加到了42种,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高发重大疾病,同时“金佑人生”十分贴心地增设了10种特定疾病的提前给付保障,包括原位癌、轻微脑中风等疾病保障,特定疾病提前给付额度为有效保险金额的20%(最高以10万为限),同时可享受保额递增功能。终生生命价值保障,兼顾养老收入保障,意外、重疾、养老3合为1,有病保病,没病养老。 “危难之处见真情”!欢迎咨询太平洋保险顾问:冯开忠    QQ:870973612

回答时间:2013/7/18 17: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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