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一份意外和重疾病加养老的,买什么样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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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平安护身福是在以前的提前给付重疾基础上新增8种轻度重疾。先赔了轻度重疾,保额不变,而且这款保险率先附加长期意外险,自驾车意外双倍赔付,同时还是一款会长大的保险,保障随时间的延长逐年增加。
附加护身福意外险享受至70岁;这是其他公司产品所没有的;假如您购买我们这份保障计划;享受的利益如下:
1 特定轻度重疾保障可额外给付,筑起健康第一防线(它在原有重疾的保障范围基础上新增了8种高发特定轻度重疾,包含原位癌等)
本计划专门设定了8大类特定轻度重疾保障。一旦确诊,被保险人可获得基本保额20%的赔付,且不影响“重大疾病”保障的给付,为您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真正体现人性化的关爱。
2 重大疾病保障种类多,确保大病无忧
30种重大疾病保障(男性28种),一经确诊,即可给付100%的基本保额,呵护全方面,保障不缺位。组合计划的主险和重疾保障到终身
3 选择交清增额,保额可以长大,有助于抵御医疗费用上涨的风险
选择红利购买交清增额,您的主险和重疾保障可以随着岁月一起长大,终身健康保障,为您设想周全。
4 自驾车意外保障,呵护有车一族(自驾车享受双倍保障;)
提供自驾车驾驶、乘坐意外伤害特别保障,与原有公共交通意外特别保障搭配,周全呵护因交通意外的身故和伤残责任,成为有车一族的首选。
5 意外保障持久,关爱长久不变
意外保险责任至70岁,不再受限于主险缴费期。与其它短期意外险相比可以享受更持久的保障。另外,缴费期内享有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保障。
6 保障伴随一生,幸福养老无忧!
保障全面丰富;养老无忧。
健康和意外的风险无处不在,是人生最大的隐忧。中国人寿荣升央企副部级企业,推出的康宁终身大病保险,涵盖50类疾病,是同行业保障最全的健康保险。分红保险更是同业无法企及,总市值产全球第一。选择中国人寿,就是选择放心。
推荐您在中国每十秒钟就有一位客户选择的平安王牌万能险----智胜人生.
智胜人生集人身,重疾,意外,医疗于一体,周全保障,保额可变,灵活应对人生不同阶段.
每月复利计息,分享平安专家理财,一生平安,养老无忧.
我们以30岁的男性为例:
只需要每月500元,一年6000,20年存12万.
60岁把12万领走他的帐户里还有13万左右;
更重要的是,这期间还有多重保障;一份是15万的人身保险,一份10万保28种大病的保障,
还有10万意外保障以及无忧续保到65岁的1万意外医疗费用报销.
这个保险就是,有病给十几万治病,没病有几十万养老.一个月只需要500元.
当然,每一个人的情况不同,买保险的情况也不一样.
可以联系我,根据你的个人情况,为你专业制定专属的保险方案.
买保险就是买平安!
北海平安保险服务专员:姜丽芳 服务热线:18977910771
真诚地为你提供专业的保险方案!
新华保险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非常价值6合1,完美生活可预期
· 生命价值——2.5倍身故全残保障,让您的爱可延续
· 财富价值——1.5倍满期生存给付,规划您的未来目标
· 健康价值——32种重疾保障及癌症额外保障,为您的健康护航
· 尊严价值——60岁且满期可转换养老年金,保证您的晚年生活品质
· 关爱价值——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豁免保费,免除您的后顾之忧
· 附加价值——延续经典保额分红,双重分红加速您的财富与保障增值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交
保险期间:
期满型:15、20、30年
岁满型:至60、70周岁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1.5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以下二者之和:
① 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②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2.5倍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1周岁,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豁免保险费的,本公司视同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经交纳。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