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意义上的重大疾病保险指什么?哪些疾病在这个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之内?
以上同仁所说的都包括在内,每家保险公司给重大疾病的称呼可能会稍有不同,具体情况欢迎和我联系,我可以提供一份详细资料给您。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 多个肢体缺失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 深度昏迷
13 双耳失聪
14 双目失明
15 瘫痪
16 心脏瓣膜手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 严重脑损伤
19 严重帕金森病
20 严重Ⅲ度烧伤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 语言能力丧失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主动脉手术
以上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类型。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有25种重疾疾病的统一定义。
各保险公司在沿用25种重疾标准定义基础上,又根据各自公司的经营特色,扩展出各自重疾的承保范围,比如有承保32种重疾的,有38种,也有40种甚至50种的。在重疾的基础上,有些保险公司又设计出有轻症赔付赔付的特色保险责任,弥补重疾保险责任中对于有些疾病不能完全覆盖的情况。
对于客户来说,重疾的产品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挑选。比如I型糖尿病的承保责任,不是所有公司的重疾产品里都涵盖的,而且各自认定的标准有宽泛、严格的区别。
徐先生:你好!通常意义上的重大疾病保险是指: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合同规定的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行业协会对保险公司“重大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范围有统一的规定。有六种不在范围之内。因此。各公司承保的种类有所不同。就我们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承保有31种重大疾病保险。具体在保险合同中都很详细。主要包括: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25.主动脉手术:
14.双目失明: 26.终末期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15.瘫痪: 27.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
16.心脏瓣膜手术: 28.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29.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18.严重脑损伤: 30.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三度烧伤: 31.克隆病: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欢迎来电交流。
要命的大病,就是重大疾病,包括: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需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需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需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需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需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三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需开胸或开腹手术
26、严重多发性硬化
27、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28、重症急性胰腺炎:因酗酒或饮酒过量所致的胰腺炎以及腹腔镜手术不在本合同保障范围内
29、既营养不良症
30、系统性红斑狼疮:三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31、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32、1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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