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辩条款指的是什么意思?能简单的说明下吗?
同意七楼观点。
支持一楼。全面的回答了。
同意1楼的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即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一定期间(通常为两年),保险人不得以投保方在订立合同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较之6年前的《保险法》,新法的修改有许多令人称赞的地方,其中“不可抗辩”条款的引入,更是赢得消费者叫好声。虽然“不可抗辩”条款加强了对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但与此同时,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则面临经营风险的增加,一些投保人会故意隐瞒既往病史、带病投保,最终因为不可抗辩条款而获得保险 理赔。所以它不但考验了投保人和保险人的诚信,也对保险公司在应对风险防范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于是该条款在无形中变成了一把“双刃剑”。
一楼回答很全面.支持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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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辩条款指:保险合同生效满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在保险合同中列入不可抗辩条款,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人权利的一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