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中学生在学校报了保险,动了阑尾炎手术能报百分之几

我是浙江的中学生在学校报了保险,动了阑尾炎手术能报百分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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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答案

孙如娟

你好,每家公司的保障是不一样的,所以一定要先看合同,动阑尾炎手术是要住院的,应关注住院医疗保障金

回答时间:2010/8/28 22: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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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慧婷

同意上面楼主  说法

回答时间:2010/8/24 13: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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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仁英

、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1.市区定点医疗机构
绍兴市人民医院         (三级) 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级)
绍兴第二医院           (三级) 绍兴市咸亨医院             (二级)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三级) 绍兴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一级)
绍兴市中医院           (三级) 各街道(镇)卫生院
绍兴市第六人民医院     (三级)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三级)
绍兴县中心医院         (二级)
2.支付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 10万元
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住院医疗费用
分段支付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 70%
3万元以上至6万元(含) 80%
6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 90%
特殊病种门诊
医疗费用支付比例 累计在3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部分
70%
※ 最高支付限额为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医疗保障资金与参保人员个人共同承担的住院费用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总和。
3.起付标准
项    目 2008年度 2009年度起
起付标准 住
院 三级及相应机构 1000元 800元
二级及相应机构 700元 500元
一级及相应机构 500元 300元
特殊病种门诊 600元 300元
(1)同一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不同级别医院住院的,个人自付额必须达到高一级医院起付标准额度(包括家庭病床)后方可由医疗保障资金按规定支付。
(2)急诊留院观察后直接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留院观察后未住院的,不作住院计。
(3)住院期间发生转院的,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从低级别医院转往高级别医院时,起付标准按高级别医院计算;从高级别医院转往低级别医院时,起付标准不再调整。
(4)设立家庭病床以后住院或出院以后设立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均应分别计算。家庭病床的设立不跨年度,每半年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4.转外就医自负比例
参保人员经市社保局核准转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符合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障资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先由个人按以下比例自负,再按规定比例进行结算:省内和上海特约医院(中山医院、华山医院、瑞金医院)5%、省内其他医院10%、省外其他医院15%。

回答时间:2010/8/24 9: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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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龙

打电话问你承保的保险公司

回答时间:2010/8/23 23: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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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凌云

具体的比例,是按治疗费用进行理赔计算后才能得出,除非自费药部分特别少,比例才能高点。

回答时间:2010/8/23 21: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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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燕

    您好!这个主要看学校在哪家保险公司保的,这个是单位保的,您最好咨询哪家保险公司。

回答时间:2010/8/23 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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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云中

当然要先了解清楚条款

回答时间:2010/8/23 16: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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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云中

应该是学平险,学平险的话有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动了手术应该是住院的吧,所以可以查一下他保的学平险中住院医疗的最高保额,然后按照比例来报销,一般的话在保额的限制之内可以报回80%。

回答时间:2010/8/23 16: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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