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都邦保险公司的团体保险人员到我厂联系团体意外保险业务,说若发生所保人员意外受伤,可以由他们与医院直接接触,费用由他们垫付,最后与我们结算,是否属实?如果真的这样,到是很人性化了,不过我们也怀疑这种方式是否在中国实施了。请专家解释一下!
自己垫付 拿着医疗单据收据 在到保险公司报销
你好,可能新公司会有一些这样的政策,你最好打公司的客服问一下,不能听信个人业务员的。
建议您去大公司咨询一下,好像有点出入
建议您到大品牌保险公司在详细咨询
我也怀疑!建议您最好还是到专业的寿险公司咨询。
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发生人员受伤费用是否可以由保险公司预先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