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在公司宿舍得病住院,可否认定工伤?

丁某,贵州人士,在广东打工,和公司签有劳动合同,由于公司近期没工作可做(注:没放假),某日上午9时左右丁某在公司的职工宿舍得病(脑溢血)住院,有社保。寻求帮助:可否认定为工伤?做院产生费用可以从哪些途径得到解决(如社保报销,公司报销等)?总而言之:一切有利于丁某的举措都请列举出来!最好能注明根据某法某条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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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答案

一般工伤的界定以意外伤害居多,还要发生在工作期间。你讲的情况实属自身有病造成,如果有社保这种情况可以报销的。

回答时间:2010/3/21 1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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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青

住院产生的费用如属于社保报销范围的可以由社保报销!

回答时间:2010/3/20 15: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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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青

这个要看他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内:请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一款第(一)项明确了职工适用该项规定被确认为视同工伤应同时符合三个要件:一、在工作时间内;二、在工作岗位上;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属于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回答时间:2010/3/20 15: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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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华

一般工伤的界定以意外伤害居多,还要发生在工作期间。你讲的情况实属自身有病造成,如果有社保这种情况可以报销的。

回答时间:2010/3/20 15: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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