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领养老金人就没了,交了几十万的社保,怎么拿回来?
社保的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员必须达到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以上,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纳了社保的参保人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缴纳了社保的参保人在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同时根据死亡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缴费一年发一个月,最多不超过20个月的一次几天抚恤金,再加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个月的丧葬费。退休后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剩余部分由继承人继承,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基本养老金为标准乘以20。抚恤金标准同上,各省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
您好,国家在制度设定的时候,我们的养老金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退休后按照计发月每月发放给自己的养老金,由国家负责管理,如参保人去世,还没有领取的部分可以一次性发放给继承人。基础养老金是企业缴纳的统筹账户部分,统筹账户是整个社会统筹,用于供养全体已经退休的老人,这部分去世就没有了。去世之后还是有其他待遇的。一是丧葬费。二是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金,三是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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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你身边的太平保险专家,谢宝养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国家的统筹账户,一个是个人的余额账户,根据你提出的问题,只能领回个人账户的余额,统筹账户里面的钱是国家的。这就是社保的缺点所在。 商业养老保险是不可能有这种现象的,他是保证领取到80周岁,只要你领取过一次,万一人没了,剩余的养老金一次性发放给你的受益人。 还要了解更多保险知识,请点击左边头像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