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018年长春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您好,社会保险一共分为五个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每个险种缴费比例分别不同。 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8%。具体计算方法:社平工资*(20%+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6%+2%)+大病统筹96元(单位72,个人24)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8%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注意:具体数字请以当地社保机构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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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问一下当地的社保中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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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长春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1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11.33*110%*300%元/月),即19837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 60%(6011.33*110%*60%元/月),即3967元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8033.99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606.80元/月)确定。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2018-2019年长春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2018-2019年长春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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