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2份医疗保险,分别是平安和人保的,但是在我出院之后,需要理赔时,两家保险公司都要我当时住院的发票原件进行赔付,但是问题出现了,一个原件的发票不可能到2个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出现这个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还有,我在此次理赔中是否对两家保险公司都享有被全额理赔的权利?
如果您买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保险,那么我要恭喜你了,因为太平洋保险公司的理赔不需要原件,复印件也是可以的,只要在你的疾病确诊之后治疗之前,您把您的疾病确诊证明的拿过来,我们就可以给你理赔,而且过程非常方便,快捷。你看看,两位老大之间的分歧,确实不小吧。你应该购买一下太平洋的保险,太平洋的金佑人生是一款非常不错的重疾险。不过,没有关系,我建设你把那份没有理赔能保你终身的保险单继续持有,以后,这份保单还可以再继续有效的。
加我V---170---8232---9581.
韦先生,您好!您说的这种情况可以两家公司都得到理赔的,但是医疗费报销是适用补偿原则的保险,也就是说两家公司都可以理赔,但是总额上线是您的总花销,不会出现盈利现象,您可以选择一家先办理,然后拿着理赔过的“交割单”和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到另一家公司理赔,两家公司的报销总额上线是你的总花销
最多你能获得100%的补偿,在一家理赔完后拿发票盖章,到第二家继续理赔。
您好,医疗保险属于补偿型的保险,在理赔时是不可以超过你所发生的费用的,首先你可以拿发票原件到如何一家公司理赔,如果还有余额,再到另外一家进行分割单的处理,具体你可以联系当地的代理人来办理
医疗保险是补偿型的,两家公司报销之和的最大值是你住院的花费,不能再得到额外的补偿。
韦先生您好!
如果是补偿型保险,不能完全报销。
不管在哪一家报销完之后,只要没有100%报销报销完,剩余的钱就可以到另一家公司报销,两家公司报销之和的最大值是你住院的花费。
第一家报销完之后,会在票上盖章的,然后你拿上复印件就可以到第二家报销了。
第一家公司报销使用原件,之后开出“分割单”,再到第二家公司用复印件报销余额部分。一般还没有全额报销的附加险。他们之间是互补的性质。
你好:医疗保险是补偿型的,不管你买了几家保险公司的保险,只能给你报销医疗费用的。